這是我之前當新竹保護動物協會的保母時,帶的狗狗~~當時的牠又瘦又小~~大概三,四個月齡大小!當時牠被救援時,就是原主人以機車拖行~當時的牠,胸口及前肢都是創傷!

營養狀況很差,所以皮毛也沒有光澤~也有毛囊蟲!

被送到"旺鑫"動物醫院時,前肢及胸口的傷口清晰可見!!一層皮都脫落了~

就算沒有受傷的地方,也可以看出來皮膚狀況很差!~~~其實應該營養狀況一直都很不好!

當時,就是這個絕望的空洞眼神~~讓我心痛!!!

很多時候,我們從新聞或是報章雜誌,看見許多無辜信任人類的小生命被施虐致死~我常常會覺得,全世界最殘忍,最危險的動物,應該是人類吧!!

教會中,很少聽見關於保護動物的教導,卻時常聽見人在萬物之上,萬物是上帝給予,要我們來管理牠們!

我們常常說要關懷人類,注重人類靈魂得救!但是卻普遍忽略動物關懷的議題!...

我堅信,喜愛動物的人,他的心必定是善良柔軟且細心的

!因為,如果能關懷不會說話的動物,對能說話的人類才能更體貼入微~

在創世記一章25節中記載"神的眼中看一切都是美好"~~

在台灣,大多數的動物都死得很難看,活得很痛苦!傳統市場強調溫體肉質鮮美~卻是讓動物面臨殘酷的宰殺!曾是心肝寶貝的貓狗,一旦主人失去愛心耐心,就被遺棄成為流浪的街貓浪犬!甚至更倒楣的會成為人類發洩虐待的對象!

牠們一樣會痛會餓,有感覺有情緒,牠們也是在用生命體驗世界!!

 

給予動物應有的尊重,是人類對生命極致的表現!

史懷哲說:"我的生命對我來說,充滿意義,我身旁的這些生命一定也有相當重要的意義!如果我要別人尊重我的生命,那麼我也應該尊重其他生命!...我們應該要有無界線的道德觀,包括對動物也一樣!"

"尊重生命"的對象並非只限於人類,應該是萬物同受尊重!

那我們應該用什麼態度來面對受苦受虐中的生命呢?

回到聖經中來談,神創造萬物,給予每個受造物都有生命,而人類接受神交托的神聖職責---"管家"(stewardship)其希臘文oikosnomia就是"家"(oikos)與"律法"(nomos)所組成的!,意思是受託責任的管家~~因此,管家是要在榮耀上帝的基礎上來管理,如果我們被賦予的責任只是權力的掌握,那便失去上帝愛世界,愛祂手所創造萬物的美意!

一位基督徒對動物有愛並不是只有愛心,同情心的道德表現!而是知道神創世給我們的職責應該是回到上帝愛的基礎上!這個愛不單是人的專利,而是每個生命都同享上帝愛的祝福!

(後記:當初施虐的前飼主,被動保員開罰,限於法規,只罰了一萬元!!~~這隻狗狗後來經過義工愛的協力,健康狀況大為改善,非常乖巧聽話~~現在仍在送養中!就是我在"狗狗愛的物語"裡面寫到的"小乖"~~後來,新竹地區又發生狗狗被機車拖行施虐的暴行,可憐的小黑狗來不及等到救援就慘死街頭~這也是壽司媽後來參與小學生命教育課程推廣的原因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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